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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德宮 |
明治30年6月16日小島嘉造、米山藤次郎設立鑛權,礦區臺北縣芝蘭一堡十四份庄大池墘、白令系湖、火炭坑,面積79,597坪。同年7月7日鑛權移轉予太田原則孝。同年8月14日設置有馬組十四份庄鑛業事務所準備開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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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往礦場岔路 |
小島嘉道為日本佐賀縣西松浦郡黑川村人,米山藤次郎為日本北海道北見國網走郡北見町人,太田原則孝為日本東京府豐多摩郡人。十四份庄地名由來早年先人在此提煉樟腦用的腦灶,10個腦灶稱一份,十四份,則有140個腦灶。大池墘指在大湖邊,火炭坑指出該地有煤炭的露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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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里炭礦捲揚機座 |
十四份庄後來被併到新里族庄,係凱達格蘭平埔族社名之譯音漢字。其原社址在基隆河南岸,後來移至基隆河北岸現位置。因此前者稱「舊里族」,後者稱「新里族」以區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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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里炭礦捲揚機座 |
明治31年8月25日鑛權移轉予賀田金三郎。明治40年1月9日面積修正為66,849坪。賀田金三郎為日本山口縣出身的企業家,其於礦業之經營除本礦外,另有南港的四分炭礦以及中和的牛埔炭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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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里炭礦坑口 |
大正7年12月26日鑛權移轉予王振東。大正8年2月27日鑛權移轉予赤司鑛業株式會社。大正9年起與鑛第930號合併開採,礦名新里炭礦。昭和8年至9年由羅水吉包採,礦名振南炭礦。昭和10年10月30日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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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里炭礦坑口 |
赤司鑛業株式會社於大正7年由赤司初太郎所創設並擔任社長,其礦業經營除本礦外,另有士林炭礦及友蚋炭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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