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可經由省道台7乙線12.4公里處岔路往西,朝石壁腳方向,在一處溪流的彎道附近,尋竹林內小徑直行,即可到達礦場,惟現址僅殘存礦場相關建築,坑口已遭土石覆蓋,據當地居民指出,共有兩處坑口,然均已滅失。
礦場建築殘柱
越國煤礦礦區號碼礦業字第1793號,範圍桃園巿大溪區金峰里分水崙地方,沿革如次:
年度 | 執照 | 面積 | 礦名 | 礦業人 |
民國47年 | 臺濟採字第1554號 | 65.9943公頃 | 劉萬富、陳嬌 | |
民國48年 | 臺濟採字第1554號 | 65.9943公頃 | 劉萬富、陳嬌 | |
民國49年 | 臺濟採字第1554號 | 65.9943公頃 | 龍剛煤礦 | 劉萬富、陳嬌 |
民國50年 | 臺濟採字第2409號 | 65.9943公頃 | 龍剛煤礦 | 賴丁枝 |
民國51年 | 臺濟採字第2409號 | 65.9943公頃 | 梘興煤礦 | 賴丁枝 |
民國52年 | 臺濟採字第2409號 | 65.9943公頃 | 梘興煤礦 | 賴丁枝 |
民國55年 | 臺濟採字第2858號 | 116.3645公頃 | 越國煤礦 | 越國煤礦股份有限公司 |
該礦於民國53年時,合併礦區號碼礦業字第1590號,前者礦主通訊處在桃園縣大溪鎮新峰里石壁腳25號之2,後者在桃園縣大溪鎮新峰里石壁腳25號之1,合併後面積增為116.3645公頃,其範圍同為桃園巿大溪區金峰里分水崙地方,沿革如次:
年度 | 執照 | 面積 | 礦名 | 礦業人 |
民國47年 | 臺濟採字第1162號 | 50.3706公頃 | 宏昌煤礦 | 劉江柏、陳嬌 |
民國48年 | 臺濟採字第1162號 | 50.3706公頃 | 宏昌煤礦 | 陳剛、陳嬌 |
民國49年 | 臺濟採字第1162號 | 50.3706公頃 | 宏昌煤礦 | 陳剛、陳嬌 |
民國50年 | 臺濟採字第2424號 | 50.3706公頃 | 宏昌煤礦 | 賴王桂花 |
民國51年 | 臺濟採字第2424號 | 50.3706公頃 | 宏昌煤礦 | 賴王桂花 |
民國52年 | 臺濟採字第2424號 | 50.3706公頃 | 宏昌煤礦 | 賴王桂花 |
根據詹德筠所著大溪煤礦誌所載,越國煤礦坑內負責人詹圳福先生敘述,該礦於民國51年成立,之後開鑿水平坑道,然後於坑內開斜坑,左右各自開鑿5片道,因煤層特厚,斜坑淺部採煤產量多、成本低、煤質佳、銷路好等各項良好條件下經營情況甚佳。但至民國57年間坑內斜坑5片下面煤層變化,斜坑掘進至7片尚在薄層中,未能開設片道產煤。
礦場建築
正在此時東二片侵採鄰礦約100公尺,因此東三~五片未能延伸,故和比鄰之礦商洽談共同合作開採,但條件卻談不攏,協商過程持續進行時,卻於民國58年8月6-8日貝蒂颱風過境,發生大水災,被迫收坑。越國煤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宗道,總經理傅偉,坑內負責人詹圳福,保安管理員李何玉,爆炸物管理員徐奎漢。本礦所有股東均為外省籍人士,職員亦除坑內及機電人員以外均僱用外省籍職員。此與探勘當日居民所述皆同,該礦係由外省籍人士所經營。
排水涵洞
本礦煤層屬上部煤系,共有上層與本層兩層煤,所採之煤層為本層煤,大溪煤田範圍內,上部煤系煤層變化較多,平均煤厚僅30公分左右,開採均告失敗,唯獨本礦之本層煤厚度特別大,最厚部份達3~4公尺,薄層亦有60公分,且東西兩邊片道合計其延長達800公尺至1000公尺,深度亦有5片約300公尺,在區域內本礦約5年間生產9萬餘噸,致經營相當順利,不幸一次水災終告收坑。
廁所
煤質:水份3.93%、揮發份38.62%、固定碳39.86%、灰份17.56%、發熱量6213卡路里。機械設備:捲楊機60馬力1台、抽水機20馬力及15馬力共3台、空氣壓縮機30馬力1台。
開坑情形主要搬運坑道:
坑名 | 坑道 | 長度 | 連接片道 |
水平坑 | 6'×6' | 延長150公尺 | 由下磐剪磐著煤 |
坑內斜坑 | 7'×7' | 延長50O公尺 | 沿層共設東西各五片 |
坑內管卸 | 6'×6' | 延長35O公尺 | 沿層坑口至三片 |
坑內斜坑 | 4'×4' | 延長120公尺 | 沿層三片至五片 |
片道名 | 長度 | 煤厚 | 其他 |
西一片 | 5OO公尺 | l~3公尺平均1.5公尺 | |
西二片 | 60O公尺 | 1.3~1.8公尺平均1.5公尺 | |
西三片 | 650公尺 | 0.6~3.8公尺平均2.0公尺 | |
西三片半 | 400公尺 | 1.3~1.5公尺平均1.4公尺 | |
西五片 | 60O公尺 | 1.3~l.5公尺平均l.4公尺 | |
東一片 | 35O公尺 | 2~2.5公尺平均2公尺 | 自然發火封閉 |
東二片 | 500公尺 | 2~2.5公尺平約2公尺 | 越界 |
東三片 | 450公尺 | 1.3~l.5公尺平約1.4公尺 | 到礦區界 |
東三半片 | 300公尺 | 1.3公尺平均1.3公尺 | 遇薄層 |
東五片 | 200公尺 | 1.3公尺平約1.3公尺 | 遇薄層 |
該礦因煤層厚、煤質又佳,且在淺部採煤據估計直接成本約在220元左右,而在礦場出售之原屑煤,平均售價在380 元~400元左右。且銷路甚佳,營運情況相當順利,惜因股東人數多大家爭先分紅,因東二片越界100公尺與廖富本先生談合作開採不易談妥,下面三、三半五片又到礦區界而停採,在本卸掘進至7片尚未著好煤層,因而公司資金週轉較有困難時,發生水災誠屬不幸。
礦場建築殘牆
災變發生原因,本礦水平坑道與斜坑卸頭部份之地表為山谷溪流河道,故在本斜卸頭,沿層開設4尺水平坑一條,以作排水之用。因該年夏天久旱不雨,該排水用水平坑久未保修,可能有部份崩落,恰好大溪鎮舊曆6月24日颱風挾帶豪雨,但工人多數到大溪吃拜拜,次日大多數礦工都休息不上班,但2名礦工及1名礦工子弟共3名,自告奮勇進坑清除路底泥沙,以便次日順利大家上工。
礦場建築
此3名礦工進坑到卸頭時,恰為抽水機工人上坑提醒要小心,但3人進坑不久,排水用水平坑積水後,在地層150公尺下方的卸頭部份發生大落磬,使整個山溝的洪水奔流灌入斜坑,2位工人幸運及時逃出,因水勢凶猛,進坑之3名礦工未及逃出淹在坑內。雖經礦務局及煤礦公會共同臨時召集全省各礦指派礦工50人,在缺乏良好的設備和財力支援下,憑著勇氣和雙手的力量,以接力的方式,將狹窄坑道內挖出的泥士,一桶桶的傳送坑外,輪流日夜不休搶救,經過15天後,因搶救用之臨時坑道狹窄,且用人工捧土運出作業緩慢,為顧及搶救人員的安全,以及坑內已水滿,工人無生存的希望,故經縣政府開會決定放棄搶救作業。
礦場建築
礦工3人中有1對父子,當時就讀國中的兒子正值暑假期間,跟隨父親進入坑內工作卻同時遭遇不測,遺體最終未能尋獲清出,故導致收坑。統計越國煤礦民國51年開採,民國58年收坑,開採7年期間,總產量92,212公噸,年平均13,173公噸。
3 則留言:
你好,在紋的最後段,[越國煤礦民國53年開採,民國58年收坑,開採7年期間]似乎打錯?
感謝您的提醒,筆誤未詳細校對,越國煤礦開坑已修正為民國51年。
我爸爸那幾年也是四處當礦工,民國58年時也是該場礦工,跟他另一個朋友是用計件方式挖礦,我媽媽也住在那裡的工寮挑河水煮飯,那次的坑口塴塌救災了幾天後封坑,遇難者父子的老婆專職在坑口灌頭燈電池電量,頭腦比較直,沒人跟她說丈夫跟兒子已往生,一直嚷嚷她的丈夫跟兒子很久都沒回家吃飯了,令人鼻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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