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8日 星期六

1020518-2基隆-新源煤礦(福美煤礦、新福美煤礦)

新源煤礦位於基隆市信義區孝深里深澳坑,該礦於昭和17年(1942)12月由近江產業株式會社開坑,後由台灣工礦公司接管,民國40年由高堂燕所經營的福美煤礦向工礦公司承購,民國53年改組為新福美煤礦,民國60年因發生盜採防水煤壁而倒閉,後改為新源煤礦,民國67年再次發生坑內水災,波及鄰近三家礦場而收坑。

前往新源煤礦可搭乘基隆市公車203路深澳坑,於深澳國小站下車即可,礦場位於深澳坑路172巷盡頭後方的山區。深澳坑地區煤藏豐富,早年煤礦業煇煌時期是全省礦場分佈密度最高的地方,深澳坑路兩側的礦場之多,幾可用三步一坑五步一礦來形容。
深澳坑路172巷口
上午先在五坑附近探勘,分別造訪調和煤礦分坑與裕源煤礦,中午轉戰至舊深澳國小附近,繼續尋找新源煤礦。深澳坑路172巷位於深澳坑溪的右岸,入口處緊鄰山壁,山腰側腹地不大巷道狹窄,兩側多為新建之鋼筋水泥建築,靠山區的地方尚存一些鐵皮屋和廢棄之木造建築,除部分外來人口外,尚有許多居民為礦場時期即在此定居的礦工和眷屬。
破舊的木造屋舍
此礦場的探勘很有趣,已廢棄的礦場位於深山野嶺,彷彿像在尋寶,仔細推敲各種可能的線索,來回走數趟,找到風坑時欣喜若狂,發現主坑滅失時略帶感傷。資料的蒐集更像拼圖,從一開始的訪談去印證文獻,由一則坑內出水災變的新聞找尋舊報紙,由報導內容得知此礦場已是累犯,更早以前也曾發生挖到水櫃影響鄰礦,整理後再去訪談驗證,終於將整個故事釐清,花好幾個星期的時間,收獲很多。
孝深里里長
孝深里里長陳茂松先生住在172巷內,拜訪請教附近礦場發展情形時,他剛好正在用膳,吃到一半就出來接見訪客,讓我覺得很不好意思。里長說附近礦場很多,他年輕時原本打算到附近礦場工作,但他的父親不同意,可能是因為礦工工作太危險,還拿棍子要修理他,所以只好到基隆當木工。他在民國79年投入里長競選,連任迄今,可見得是服務相當用心的里長。
永昌煤礦礦埕
里長家隔壁即是永昌煤礦的礦埕和事務所的舊址,礦場在後方山區,確切地點已難尋。永昌煤礦礦區號碼礦業字第1406號台濟採字第806號,礦場面積46公頃2公畝82公厘,礦場採合夥經營負責人李朝圳。民國36年6月開工定名日美煤礦福美分坑(平水坑),民國36年6月開採本部第一斜坑,民國38年10月開採第2斜坑,11月改名永基煤礦永昌坑,民國39年11月改為永昌煤礦,民國41年6月向工礦公司承購礦權,民國41年6月第2斜坑停採,民國42年1月開採七張坑內斜坑,43年5月開採7張坑內自轉昇,44年改名為基隆永昌煤礦,48年6月起因蘊藏量採盡而撤收。普通燃料煤,煤層中部系統,曾採下層厚度0.3公尺,比較有變化。曾有主斜坑一坑,又斜坑3坑,降煤礦場至基隆煤場車站8公里,使用卡車。產量民國45年17,371公噸、民國46年16,466公噸、民國47年2,970公噸,統計民國36年開採至民國48年收坑,13年間總產量為163,214公噸,年平均11,554公噸。
不知名坑口旁的礦場建築(舊坑口已滅失在左側民宅屋內)
在里長家左前方不遠處,穿過小巷子,一間鐵皮屋民宅內也曾有一座礦坑,民宅旁還遺留兩棟未拆除的礦場建築,屋內養一頭很凶的狗,向屋主詢問坑口目前的狀況,不過屋主似乎不太喜歡人家打擾,沒兩句就被打發出來,據附近鄰居說坑口已封閉,變成民宅牆壁的一部分。
172巷盡頭的礦場小徑入口
在陳茂松里長的指引下,來到轉角處的張老先生夫婦家裡拜訪。張老先生曾經在新源煤礦擔任礦工,民國67年新源煤礦水災他逃過一劫,但兩名同事江登欽與黃鶴立卻罹難,經搶救多日仍深陷坑底一直未尋獲。收坑後他曾到煤山煤礦工作,沒想到又遇到民國73年煤山煤礦103人死亡的災變,後來轉往苗栗的大同礦場工作,退休後則搬回到福美寮現址。他說民國73年會出現那麼多死傷嚴重的礦災,可能是該年農曆閏月出現兩個立春兩個雨水,不吉利而導致的。
右往六坑山,過木橋前往礦場
張老先生說煤山煤礦災變後收坑,負責人簡士成後來改經營麥飯石礦泉水,工廠即設在九份國英坑附近,地勢比煤山煤礦高一點,該處鄰近雞籠山麥飯石礦脈層,在礦區內另外鑽井取得經麥飯石礦脈過濾的礦泉水來販售,開創事業的第二春,簡老闆不久前才來拜訪過他,或許改天可以請張老先生引薦一下,去看看麥飯石的取水點。
煤渣道
在張老先生的說明下,大致釐出新源煤礦的沿革,從光復以來依序是高堂燕的福美煤礦,然後轉成新福美煤礦,最後再變更為新源煤礦,後期的經營者為黃奕學及張金火。沿著巷子到底,順著小徑上山便可到達礦場,山上有菜園,路徑十分清晰。依照張老太太的解說,在山上發現到新源煤礦的坑口,下山後將所拍攝的照片請他們夫婦鑑定,由於主坑是平水坑道,照片內是斜坑,他們認定應該是風坑而非主坑。
直行山腰線通往新源煤礦風坑,右邊菜園谷線往新源煤礦平水坑口
老太太見我對坑道如此熱衷,於是邊泡茶邊拿出草莓饀料的牛角麵包讓我補充體力,並詳述主坑位置。她說往風坑的途中,從右側的菜園進入,經由中間谷地直行,經過一間破舊的工寮,後方便是主坑,幾年前聽說附近居民曾到坑內取水灌溉菜園,因此她推斷主坑應該還存在。
新源煤礦平水坑口前的一間廢棄工寮
不過經實地查訪結果,雖然找到老太太所說的工寮,然而坑口已經塌陷,不過輕輕撥開長滿雜草的地面,依稀可以找到坑口前殘存石砌的軌道路基。再次回到張老先生的家報告勘查情形,附近鄰居老太太也進來泡茶,她證實主坑口的確早在多年前即崩坍滅失。我們在張老先生家前面閒聊,陸續又有兩位鄰居進來泡茶,從煤礦聊到金礦,獲益良多。
已崩塌之新源煤礦平水坑遺址
新福美煤礦礦區號碼礦業字第119號,礦場面積27公頃41公畝92公厘,昭和17年(1942)12月由近江時五郎所主持的近江產業株式會社開坑,民國34年10月由台灣工礦公司接收,民國40年7月由高堂燕所經營的福美煤礦向工礦公司承購,民國51年元月開上層斜坑。
往新源煤礦風坑山徑
高堂燕係台灣基隆人,大正4年(1915)生,警察訓練所畢業,民國40年辭去公職經營福美煤礦,陸續承購福恩煤礦、中福煤礦、隆基煤礦等礦場。在經營煤礦這段期間,高堂燕於民國44年至48年曾擔任台灣省鑛業研究會第4、5屆理事,民國45年至53年期間,擔任第5、6、7、8屆台灣區煤礦公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
環形岔路口
除礦業外,高堂燕也經營其他事業,民國45年起兼營嘉義中福紙廠及大峰漁業公司,均任董事長,民國52年涉足航運業,率先開闢台灣至東南亞定期航線,並曾任永大海運、久展陶藝工業、寶大陶瓷工業、喬朗礦業、原大實業等公司董事長,南港輪胎、啟業化工兩公司常務董事,國產實業公司董事。
水管
高堂燕於民國72年逝世,膝下育有5子1女,唯一的女兒的高儷珊後來嫁給新國家運動的推動者林永生,在戒嚴時期這段婚姻並不受到高堂燕夫婦的支持和祝福,林永生兩度坐政治黑牢,民國81年刑法第一百條修正後,二度入獄的林永生才獲釋,但他卻在獄中罹癌,出獄沒多久後即在民國83年往生。
礦場建築
福美煤礦於民國53年5月移轉給施正雄獨資經營的新福美煤礦股份有限公司,而福美煤礦公司則於民國54年6月4日第054028549號解散。新福美煤礦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50萬元,公司設於瑞芳龍山里逢甲路394之1號,該址靠近新福美煤礦的第二礦場。
礦場殘牆
新源煤礦風坑位在山徑盡頭前不遠處,坑口前有數棟已毀損的礦場建築殘牆,山徑邊亦設置水泥管,大概是避免雨水直接沖刷礦場外鬆軟的泥沙,造成山下土石流。風坑係沿山壁向下開鑿的斜坑,目的用於和主坑道對流,提供坑道作業新鮮空氣,內部相當深隧,中間還有一兩處狹窄的分支通道。坑內已成為蝙蝠的棲息地,突然遇到燈光照射便亂竄飛行,雖然族群數量不多,但頭皮被倒吊的蝙蝠刮到也是夠嚇人的。
新源煤礦風坑口外觀
新福美煤礦第二礦場曾在民國60年5月21日因盜採防水煤壁掘穿水坑,貫通清國井,導致舊水櫃積水淹沒坑道及全部設備,而毗鄰的龍川煤礦防水煤壁亦遭新福美違法挖掘,強大的水壓從岩縫洩入導致龍川煤礦多處坑道被水淹沒,造成重大損失。
新源煤礦風坑口
另據報載由於龍川煤礦開採的地層較深,而鄰近地區的衛星礦坑開採的地層較高,原本因積水無法開採的本層煤,在積水全洩入龍川後,衛星礦坑水位慢慢下降,煤層再度出現,例如榮隆煤礦事後坑內水位下降,可能因水退而有利採掘,是此事件的意外受益者。龍川煤礦礦主為瑞芳李家的李建川,其長兄為瑞三煤礦的李建興,其么弟為擔任省議員的李建和,李建和曾就此事向省建設廳提出質詢,內文刊載在臺灣省議會公報第二十五卷第二十期上,摘錄如次:
民國60年5月26日中央日報
李議員建和質詢:
關於新福美煤礦違法開採防水煤壁之本層煤,導致坑內出水殃及龍川煤礦之災變事件,根據貴廳60、6、 23建秘字第○六○○六二號函所作之書面答復,其大意為新福美採掘本層殘留煤層,曾經公告限制開採,嗣因該礦與龍川及臺灣工礦公司等三方面協議,內容為在新福美第二礦場內劃定一部份作為防水煤壁保留區,不得採掘,每月由新福美支付三千元作為勘查費用,如發現危險即予通知停採或改善……等語云云。惟查法律上之規定,雙方之協議如屬危險者,主管官署自不能視其協議為合法,誠如某甲承諾任由某乙宰殺,是否某甲即不負刑責?其結論自屬否定。據查龍川煤礦自去年十一月份即停止受取新福美所付之勘查費用,是該新福美對於安全勘查,亦難辭其咎。另據聞新福美因有礦務局保證之巨額貸款未償,故其礦權縱屬保安上之必要,亦不致於依法取銷,果爾屬實,則有袒護之嫌,亟應加以澄清。愚見認為本案之處理方式,純應以法為據,至於責任誰屬,亦應由主管官署判定,而不應任其拖延時日,而削弱煤礦之生產能力,未悉廳長之高見如何?本案何時始能有所交代?尚祈見告!
坑內向外望
建設廳書面答覆:
一、關於新福美煤礦第二礦場礦區內防水炭壁之協議部份:查依照臺灣省礦場保安管理辦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規定,鄰近舊坑或水源之礦坑,應設置三十公尺以上之防水炭壁,新福美與龍川煤礦以及臺灣工礦公司等三方面協議所劃定之防水炭壁保留區域依其所附圖面,核與上述規定尚無不合,並呈奉經濟部准予備查。至協議內有關新福美煤礦支付監督津貼由龍川煤礦派員勘查乙節,旨在防止新福美煤礦暗中擅採上述保留區內防水炭壁,核其用意尚佳,而龍川煤礦基於本身坑內防水安全理應切實辦理方屬妥當。又此次災害之責任問題,業經本廳礦務局派員前往實地調查,據報係新福美煤礦未能遵照協議事項擅在防水炭壁保留區域內開坑著煤,導致舊坑積水之湧出,應負首要責任。
二、該礦排水搶救工作在六月底大部已告完成,並已開始施工構建擋水閘予以堵塞舊坑水源,並由本廳礦務局派員前往監督處理,預計在近期內即可完成,該檔水閘築成後可解除龍川煤礦防水安全之威脅。至於雙方今後之防水安全問題,該局將以安全觀點為主,邀集有關機關及雙方開會研討,在未獲有具體結論以前,不准新福美煤礦開採。
坑內左側的岔路
後來新福美煤礦宣告倒閉,礦場由法院拍賣,不過公司登記遲至民國75年3月7日第075110606號才撤銷。龍川煤礦為確保本身今後安全,在礦務局授意之下,向法院購買位於瑞芳新福美所屬的第二礦場,改稱為龍山煤礦。而基隆深澳坑的礦區則改組為新源煤礦股份有限公司,由黃奕學與其胞張金火共同經營,黃奕學從母姓,張金火從父姓,而新福美的老闆施正雄為黃奕學的岳丈。
水不停往坑底流
新源煤礦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260萬,地址設在深澳坑路172巷64號,營業項目為煤礦之開採及其產品製煉加工及買賣經銷業務、前項有關事業之經營及投資、為煤礦同業間向政府或金融機構互相保證業務。新源煤礦經理人及到職日期分別為張金火(65年8月29日)、林登元(66年4月15日)、黃鐵蒼(65年9月25日)、張金成(63年7月9日),監察人張吳梅。
狹窄的坑底
民國67年7月6日晚間9時10分,新源煤礦在距離坑口約1800公尺處的三片半坑道,突然發生地下水櫃突破坑道的災變,水勢凶猛異常,當時有8名礦工在坑內工作,其中6名及時逃出,但江登欽、黃鶴立兩人被困於坑內,災變發生後隔天下午,鄰近的通源煤礦亦受到波及,水位升高至1000公尺左右,接著水勢由通源煤礦侵入龍山煤礦,再轉入龍川煤礦,不到四天的時間,四大礦全遭波及。
另一側的通道
由於此區域煤礦開採甚早,富礦幾已挖罄,後期的礦場經營則採取投機方式,以回收礦坑內的保安煤柱及防水煤壁作為經營目標,只要採掘即可賺錢,所謂保安煤柱及防水煤壁,係依照礦業法及礦場保安法規的規定,在正常開採時所保留下來的,因安全的考量嚴禁開採。
民國67年7月中央日報報導
此次水災水源可能是源自四腳亭附近的舊坑道,早於新源煤礦災變前幾年,曾發生水變搶救無效而廢坑,該坑道因穿越基隆河底,在河床下面的舊坑之上,又有一道砂礫層,河水與地下水洩入舊坑內。新源煤礦可能是盜採防水煤壁,挖到上述的廢坑道,致基隆河水順著廢坑道而淹進新源煤礦,坑水再由最高處的新源按距離遠近流向低處的毗鄰礦場,引發連環的水災災變。
民國67年7月中央日報龍山煤礦抽水照片
據報載通源煤礦距離新源煤礦400公尺,龍川煤礦第二礦場距離通源煤礦420公尺,前兩篇提及的金益煤礦和裕源煤礦即為通源煤礦。此次災變造成新源煤礦2百餘名、通源煤礦1百餘名、龍川煤礦5百餘名、龍山煤礦2百餘名,共計千餘名礦工被迫停止採礦,也使得瑞芳市街經濟頓時蕭條。而龍川煤礦被福美出水災變連累兩次,真是倒楣至極。
竹林內的坑道口
新源煤礦煤質屬普通燃料煤,煤層中部系統,上層厚度0.3公尺,最上層厚度0.3公尺,有主斜坑一坑,又斜坑2坑。降煤自礦場以卡車5.2公里至基隆煤場,產量民國51年21,500公噸、民國52年18,418公噸、民國53年24,844公噸,統計民國35年開採至民國67年收坑,33年期間總產量774,885公噸,年平均為23,481公噸。新源煤礦公司登記於民國84年8月31日建三管字第084166634號撤銷。
坑道內部
龍山煤礦位在瑞芳龍山里,原為新福美煤礦第二礦場,後改為龍山,此次出水災變後為礦工生計仍持續開採,統計65年開採至70年收坑,6年期間總產量127,948公噸,年平均21,324公噸。該礦主坑口在萬瑞快速道路開闢後已被填平,就在快速道路涵洞左側。
龍山煤礦主坑口已滅失
新源煤礦、通源煤礦皆有水,礦場取源字為名或許是希望能挖到財源,然後源源不絕的流出,而龍川煤礦、龍山煤礦之龍字屬水,龍王掌理四方的海域,亦主管降水,熟料這4坑竟同遭逢出水災變,似乎有種難以言喻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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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很豐富的文史資料!對於45年前就已收坑的舊址,若非作者如此用心記錄耆老口述歷史、親自走訪已無法辨識的遺跡、並深掘當年書報文書,後人將再無從得知。作者拾遺的資料,對於深澳國小發展在地文史課程十分有助益,在此代表深澳國小,對作者的貢獻致上最大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