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和煤礦位於苗栗縣南庄鄉,由臺陽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設有本坑、北斜坑與南斜坑,因煤層不佳,後由新協同煤礦承接,開採至民國66年收坑。
東和煤礦礦址苗栗縣南庄鄉橫屏背地方,可從南庄接苗21縣道南庄風美道,至東河地方再接苗37縣道,即可到達礦場,現址尚存本坑、北斜坑與南斜坑,以及卸煤設施建築一座,除南斜坑在苗37縣道西側外,其他皆在左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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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河村 |
東和煤礦所在地名為橫屏背,橫屏山與鵝公髻山所夾的谷地,有大東河的支流縱貫其中,該地原為賽夏族的社地,漢人到此拓墾方向由西向東,該地位於橫屏山的東側,由西向東望在橫屏山的背後,故稱為橫屏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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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和煤礦場入口 |
通往礦場的道路有鐵門阻隔,內部為當地農民的菜園,周邊有溪流作為天然屏障,原有的南斜坑坑口被雜草掩蓋,坑內已塌陷,經過清理後,還可以從馬路上望見一部分坑口,坑外有一斜坡的台車道通往捲揚機基座,只殘存部分的水泥基座與固定用的鐵製螺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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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和煤礦南斜坑坑口 |
再直行可以從另一側接到產業道路,再回到苗21縣道上,其正對面被藤蔓植物覆蓋的草叢間,隱約可以發現到是混凝土建築物,該處即為儲煤槽,此處本坑、北斜坑與南斜坑開採出後皆運至此地,再經由卡車運往竹南車站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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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和煤礦南斜坑坑內 |
南莊煤田分油煤與柴煤兩大區域,其中廣大油煤礦區,原由地方人士黃光榮之父黃開郎於大正15年所發現,並即提出申請設立鑛業權,但因未獲准許,因此轉讓予基隆炭礦株式會社申請設權,並由該社進行探勘調查煤層分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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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捲揚機基座 |
基隆炭礦株式會社自昭和11年至昭和13年,兩年期間,耗費在南庄油煤煤層探勘費用,高達108,400圓,其中台陽約佔1/3。然因當時日本海軍方面,亦圖控制此區煤田,故基隆炭礦株式會社之申請,亦未獲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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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卸煤櫃 |
昭和18年11月7日總督府依臺灣重要鑛物增產令規定,將鵝公髻山西南,東洗水山西北區域劃為禁止設權區域。不過當時礦務當局,曾表示該區煤田,除由政府保留之外,將來如若開放民營,則基隆炭礦株式會社,自當保有優先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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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捲揚機基座 |
戰後油煤煤田政府仍予以保留為國有礦區,直到民國43年才放租開採,為後來的南莊鑛業。至於柴炭礦區,臺陽鑛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設權,民國39年臺陽鑛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此地以及蓬萊紅毛館附近的礦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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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斜坑 |
東和煤礦礦區號碼礦業字第918號,臺濟採字第56號,礦區新竹縣北埔鄉鵝公髻山西部、苗栗縣南庄鄉田尾,面積1114.0452公頃。民國50年礦名東和煤礦。民國58年臺陽經營之東和煤礦經營接近尾聲,民國59年產煤僅餘980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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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往捲揚機左接坑內斜坑 |
民國61年5月1日新協同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准設立,其負責人為張榮清,資本額2千4百萬,所營事業煤礦之開採及買賣業務、瓷土火粘土礦之開採及買賣。該,面積1114.0452公頃。公司向臺陽承購東和煤礦接續開採。民國65年2月東和煤礦開拓再坑內斜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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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層 |
統計該礦民國51年開坑,66年收坑,開採16年期間,總產量58,048公噸,年平均3,627公噸,中休1年。新協同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1年12月11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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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坑內斜坑 |
此地保存最完整者為北斜坑,先平路進去後,遇到煤層再開斜坑,右邊設捲揚機,左側為斜坑往下,內部岩塊崩落情形嚴重。本坑的部分則積水盈尺,無法內探。探勘完後至附近十方山金源聖主殿後方山區,雖未尋獲風坑,但山谷間有煤層露頭,大致與坑道方向平行。此礦脈往北延伸,再往北還有另一處田美第一礦場,但天色已晚,留待下次再來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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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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