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煤礦位於臺北市南港區,日治時期最初由吳永金設權開採,之後移轉予顏雲年、黃仁祥,最後由基隆炭礦株式會社經營。戰後由王甜果經營共和煤礦。
共和煤礦礦址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一段290巷,位於山豬窟游泳池東南方的山區內。該礦盛產原料煤,早年在山豬窟溪畔曾設有煉焦窯,溪流經整治後,現已無殘跡。山區內尚存一處水平坑口,另一處斜坑已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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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豬窟游泳池 |
該礦址最初日治時期明治43年8月吳永金設立鑛第1028號鑛權,礦區臺北廳大加蚋堡南港山猪窟庄、南港大坑庄,面積43,449坪。明治44年6月增區為62,564坪。該礦區位於鑛第847號所包圍之區域,礦區擴大發展受到限制。因此大正6年4月便將鑛第1028號移轉予鑛第847號礦主顏雲年、黃仁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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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眺共和煤礦 |
鑛第847號係代田龍三於明治41年3月設立鑛權,礦區臺北廳大加蚋堡南港大坑庄、山猪窟庄,面積100,954坪。明治41年10月增區為118,506坪。明治43年4月移轉予黃茶茶、吳國良。明治43年12月黃茶茶退出,吳國良單獨經營。明治44年3月真木勝太、今村平藏加入與吳國良共同經營。明治44年8月8日增區為666,454坪。明治44年11月真木勝太退出,淺川高吉加入共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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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建築 |
大正2年今村平藏、淺川高吉退出,顏錦川加入與吳國良共同經營。同年7月申設貯炭場、輕便軌道土地用地,此處鋪設係大坑溪左岸之台車道。大正4年11月移轉予文少良。大正5年1月顏雲年、黃仁祥先收購鑛第847號,大正6年4月再收購鑛第10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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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塌之共和煤礦坑口 |
顏雲年因與日本鑛商三井合作成立隆炭礦株式會社,三井出資與技術,顏雲年則提供鑛權,成為會社之大股東。大正8年1月顏雲年將鑛第847、1028號移轉予基隆炭礦株式會社,同年10月兩礦區合併,鑛第847號註銷,面積增為395,420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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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橋 |
大正9年共同鑛業人黃仁祥除名,基隆炭礦株式會社成為單一礦主。大正11年12月鑛第847號分割出西南方礦區新設鑛第2424號,供賀田金三郎所有之鑛第487號礦區合併擴大經營,鑛第874號面積減為270,876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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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條 |
該礦自基隆炭礦株式會社經營後,礦名南港炭坑,昭和3年以後礦名南港坑。昭和17年由徐春卿包採。戰後基隆炭礦株式會社屬日企資產,由臺灣工礦股份有限公司接管,鑛第874號換發礦業字第1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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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煤礦坑口 |
民國42年王欽德與王甜果共同承購臺灣工礦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礦業字第164號礦區一部分,後經協調民國43年王欽德退出,由王甜果承購礦區設權,執照臺濟採字第965號,礦區臺北縣南港鎮山猪窟、深坑鄉大坪,面積36.3295公頃,礦名共和煤礦,民國54年10月王甜果重新開新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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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煤礦坑內 |
該礦之產煤地層屬木山層,開採本層及下層,煤厚50公分,煤質燃料煤及原料煤,主要坑道為沿炭斜坑,傾斜28度,延長135公尺,使用長壁法採煤,另一斜坑長150公尺,為主要排風坑。民國42年開採至民國67年收坑,中休2年開採22年,產量77,211公噸,年平均3,509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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