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煤礦位於臺北市南港區,該礦區日治時期開發,曾有四分炭坑、後山炭坑、興南炭礦、華興炭礦、大東炭礦等礦名,戰後源發煤礦、福源煤礦、新豐煤礦等礦名。
新豐煤礦礦址臺北巿南港區研究院路三段281巷底。該礦曾於12年前探訪,昔日路徑清晰,現已崎嶇難行,原坑口保存完整,現上方牌匾處紅磚牆已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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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二高橋下 |
前一篇大致敘述新豐煤礦戰後的沿革,但其實該礦開發甚早,最初的坑口應該在161巷底的福德宮附近,281巷底的坑口為後期所開發。礦址所在區域地名為四分仔,早期稱為四分仔莊,係由新坡仔、舊板仔、湖仔、茅草埔等四處地區組合,故名四分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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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水溝 |
該礦區日治時期明治30年7月蓑輪季馨設立鑛權,礦區臺北廳大加蚋堡南港庄紅淡林,面積63,960坪。明治35年7月增加礦區面積為184,571坪,礦區臺北廳大加蚋堡南港庄字紅淡林、旗仔崙、崙尾湖、橫坑仔。明治36年2月向陳春光貸款5百圓用於開採,並設定鑛業權擔保債權。然而同年8月即將鑛權移轉予劉宗鋕、楊碧山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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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場建築 |
大正8年鑛權移轉予楊匏螺。大正9年2月鑛權移轉予小松大四郎、松崎正治。同年6月鑛權移轉予日東鑛業株式會社。昭和8年劉尚加名為共同鑛業人。昭和10年共同鑛業人劉尚退出,羅水吉加名為共同鑛業人,與日東鑛業株式會社共同經營。昭和13年羅水吉往生,由其17歲次子羅阿義承繼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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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場建築 |
礦名沿革昭和3年至昭和6年四分炭坑,昭和7年後山炭坑,昭和8年至昭和13年興南炭礦,昭和14年華興炭礦,昭和15年以後大東炭礦,與鑛第2509號2893號合併開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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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工帽 |
戰後民國42年4月羅阿義將礦權移轉予源發煤礦的賴阿發經營,執照臺濟採字第884號,礦區臺北縣南港鎮倒照湖、下寮、深坑鄉萬順寮、大坑,面積134.1874公頃,礦名瑞發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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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電所 |
民國48年2月賴阿發邀請旅菲華僑劉與德增資,礦業人變更為福源煤礦公司,董事長劉與德,執照臺濟採字第1891號,礦區臺北縣南港鎮倒照湖、大湖、深坑鄉福德坑、大坑,面積增為184.4412公頃,礦名仍為瑞發煤礦。民國49年礦名變更為福源煤礦,民國52年面積減為162.9240公頃,執照臺濟採字第26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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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豐煤礦坑口 |
民國54年8月福源煤礦公司將礦權移轉予新豐煤礦公司,執照臺濟採字第2779號。新豐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民國54年3月11日核准設立,董事長王欽德,另有董事王林卻、陳生地、林振鎰等人,王欽德之子王列盟則擔任新豐煤礦的礦長。民國73年收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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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坑內 |
新豐煤礦統計自民國40年開採,至民國73年收坑,共開採34年,總產量223,718公噸,年平均6,579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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